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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豪门”内斗闹上法庭,母女“开撕”互提罢免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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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 | 雷达财经,作者 | 彭程,编辑 | 孟帅 父母与女儿互相“撕破脸”,甚至不惜“对簿公堂”,女儿则想“罢免”母亲和弟弟的董事职务……这般极具戏剧性的剧情,竟在A股光伏老牌企业拓日新能身上上演。 在年度股东会即将召开前夕,由陈五奎、李粉莉夫妇持股的拓日新能第二大股东东方和鑫于5月22日突然“发难”,要求“罢免”女儿陈琛的董事职务。 陈琛随即发起“反击”,以公司第一大股东奥欣投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名义,提议“罢免”母亲和胞弟的董事职务,但董事会决定不予将前述两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随后,这起“家族内斗”风波进一步升级,陈五奎、李粉莉将女儿告上法庭,试图夺回陈琛所持有的奥欣投资53.6%的股权。 雷达财经梳理发现,早在4月末举行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陈琛就曾对四项议案连续投出两票弃权与两票反对。 值得一提的是,这四项议案的其中一项为《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但常年担任副总经理同时也是陈琛丈夫的陈昊并未出现在聘任名单中。 而在这场家族纷争之外,拓日新能的经营业绩也面临着一定的考验。2025年,公司录得归母净利润亏损1.99亿元,为近十年首亏;2026年一季度,公司再度录得亏损0.4亿元。 或是受到此次“家庭内斗”风波的影响,5月26日,拓日新能的股价较前一个交易日下跌8.27%。截至5月27日收盘,其股价再度下跌3.43%,最新市值为63.37亿元。 拓日新能上演“家族内斗”,父母将女儿告上法庭 5月22日,拓日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董事会收到第二大股东东方和鑫提交的临时提案函。 东方和鑫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解任陈琛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补选龚艳平女士为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对于解任陈琛董事职务的议案,东方和鑫方面给出了明确的理由:陈琛在任职期间,常年居住海外,难以充分履行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履职效果无法匹配公司治理及股东权益保障要求。 除此之外,陈琛在参与董事会相关讨论时,表现出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重要方面的了解不足,难以独立、客观、专业地发表意见并作出审慎决策,影响了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效率。 天眼查显示,拓日新能的实际控制人为陈五奎、李粉莉、陈琛、陈嘉豪。其中,陈五奎和李粉莉系夫妻关系,陈琛为二人的女儿,陈嘉豪为二人的儿子。 另据拓日新能最新披露的一季报,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持股28.23%的奥欣投资,第二大股东为持股9.13%的东方和鑫。 天眼查显示,奥欣投资的股权结构为:陈琛持股53.6%,陈五奎、李粉莉夫妇合计持股46.4%,李粉莉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东方和鑫则由陈五奎、李粉莉及陈嘉豪分别持股10%、39%、51%,且同样由李粉莉担任法定代表人。 面对来自父母和胞弟控制的第二大股东的“罢免令”,陈琛提出质疑,其不同意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认,理由如下:针对解任其董事事项所列理由,不予认可。在现阶段股东表决权存在争议的情形下解任其董事职务不适宜。 5月23日,陈琛再度采取行动,其以奥欣投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名义代表奥欣投资提交临时提案函,提议董事会将《关于解任陈嘉豪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解任李粉莉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而陈琛的“罢免”提案中,其中一个理由直指大额关联交易,其称陈嘉豪实际控制、由李粉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东方和鑫下属公司科瑞思与拓日新能存在频繁的大额关联交易。 陈琛同时指出,陈嘉豪目前为全日制博士身份,导致其未能切实履行作为公司董事的忠实义务;而李粉莉的诸多公司治理行为,证明其已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不过,拓日新能董事会对陈琛以奥欣投资名义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了审查,决定对其所提交的临时提案不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拓日新能此前公告,2025年度,公司与科瑞思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084.52万元(含税),2026年度预计与科瑞思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980万元。 对于关联交易问题,董事会方面回应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科瑞思的日常关联交易,核心内容是向科瑞思采购石英砂等光伏玻璃生产所需原材料和物资,属于主营业务必需的持续性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和必要性。 董事会方面认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已在历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 然而,矛盾并未止步于此。5月25日晚,拓日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实际控制人陈五奎、李粉莉夫妇将女儿陈琛告上法庭。 案件一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陈五奎、李粉莉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登记在陈琛名下的奥欣投资53.6%股权归陈五奎、李粉莉所有,判令陈琛协助奥欣投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案件二为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确认纠纷,陈五奎、李粉莉为原告,奥欣投资为被告,陈琛为第三人,请求判令陈琛作出的奥欣投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拓日新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具有完全独立的生产经营体系以及自主经营能力。 拓日新能还强调,上述诉讼仅涉及实际控制人个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奥欣投资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女婿未能续任副总经理,女儿首次异议表决 事实上,早在4月29日拓日新能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陈琛与家族其他成员之间的矛盾就已初现端倪。 雷达财经了解到,此次会议共审议四项议案,但陈琛作为董事,却连续投出了两票弃权与两票反对。 据媒体报道,这是陈琛在公司任职十余年来的首次异议表决。资料显示,陈琛自2010年2月起担任拓日新能董事,过往对董事会议案均投赞同票。 具体来看,在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时,陈琛投出弃权票,理由是需要获取关于亏损集中、内部销售与定价、光伏玻璃业务亏损与原材料采购、组件业务与利润分布问题的完整书面回复及测算支持决策,暂无法对议案一形成充分、全面判断。 在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时,陈琛再度投出弃权票,理由是认为本议案在合规性、程序完整性和论证充分性方面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显示,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嘉豪、林晓峰、付红霞、龚艳平为公司副总经理。 不过,长期担任拓日新能副总经理的陈昊并未出现在聘任名单中。 公开资料显示,陈昊为陈琛的丈夫,于2009年6月入职拓日新能,历任总经理助理、投资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 而在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择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两项议案时,陈琛更是直接投出反对票。 其中,陈琛对前一议案反对的理由是:公司目前业绩明显承压的背景下,本次将较大薪酬、考核及奖惩裁量空间集中于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存在疑虑,该制度在执行口径和实际影响方面仍存在明显不确定性,且在公司明显业绩承压时点的实施可能对公司治理结构稳定及管理层合理安排产生较大实质影响。 陈琛对后一议案反对的理由是:建议董事会按照正常程序依法推进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并在本次会议上尽可能明确后续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安排及正式通知计划。 随着矛盾激化,家